由于現存在部分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修建的房屋:該房屋建筑標準低,嚴重失修失養,房屋承載能力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步削弱,有的還存在過度裝修和違規加蓋等違章行為,據房屋安全鑒定公司做過的檢測表明:大部分老舊房 屋的房屋砂漿強度、磚強度、混凝土構件強度等均不滿足現設計要求,許多老家房屋外墻面層粉化、掉塊現象嚴重,房屋部分構造柱與墻體間有豎向裂縫。
危險房屋及房屋完損鑒定在參考規范時,《危險房屋鑒定標準》JGJ125-9常適用于有一定體系,但材料不合理的房屋,例如年代久遠的磚木結構房屋;《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》常適用于不規則、不形成體系的非標準房屋。故 鑒定時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合理選擇規范依據和鑒定方法。
10種常見的房屋鑒定方法匯總在我國,房屋鑒定檢測是一種新興的行業,主要工作是對房屋的完好與損壞程度和使用狀況的安全進行查勘、檢測、鑒別和判斷。房屋鑒定檢測對象主要為上世紀50年代以后建造的房屋,屬于常規的安全鑒定檢查,也是房屋安全類型中常見的一種。鑒定的復雜程度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來確定,此類型房屋往往受使用環境的因素而影響。
鋼結構房屋改變使用功能或者荷載明顯變大的情況下,是必須進行房屋承載力檢測的。若是房屋內產生振動的設備過多,振動的時間過長,不僅需要做房屋承重檢測,還要做房屋安全檢測。以確保鋼結構房屋能夠承受多大荷 載,現階段房屋是否安全,以及日后能否繼續在過大荷載及振動下正常使用。
一、房屋沉降監測是:通過設置基準點、在房屋上設置觀測點,對房屋的沉降進行定期觀測。房屋沉降是否穩定的判斷為《建筑變形測量規程》JGJ8的內容要求規定
二、房屋沉降監測點布置要求:同一個房屋沉降監測或同一批房屋沉降監測,應在兩個或以上不同位置設置基準點,基準點應設在房屋沉降變形影響范圍以外,便于長期保存和觀測的穩定位置,使用時應作穩定性檢查或檢驗。在單個房屋上,沉降觀測點的布置數量和位置可按現行廣州市工程建設規范《既有建筑物結構檢測與評定標準》(DGTJ08-804)規定確定。沉降觀測點觀測標志的制作應符合國-家現行《建筑變形測量規程》JGJ8的規定。
三、房屋沉降應采用水準儀量測,量測等級、精度要求、數據處理、相對沉降的計算以及相關的技術要求應按現行行業標準《建筑變形測量規程》JGJ8的規定執行。
四、如何確定房屋沉降監測次數:
(1)既有房屋存在沉降且未穩定時,監測頻率應符合:
1、沉降頻率應根據地基土類型和沉降速率大小而定。
2、除有特殊要求以外,年每3個月一次,以后每半年一次,直至沉降測監穩定為止。
(2)相鄰施工對周邊房屋存在影響而對周邊房屋沉降監測時,監測頻率應符合以下要求:
1、監測頻率應根據相鄰工程的施工工藝和地基土的類型確定。
2、相鄰工程施工結束后,尚應繼續進行沉降觀測。常規,年每月一次,以后每半年一次,直到工地周邊房屋沉降穩定為止。
結構損傷情況調查,調查混凝土表面色澤、錘擊反應、混凝土剝落、露筋、表層混凝土疏松情況,采用鉆芯法抽樣檢測不同位置混凝土強度;對混凝土構件進行初步鑒定評級。過火后結構損傷情況調查。
房屋評定單元的綜合檢測鑒定評級分為四個級別,應包括承重結構系統、結構布置和支撐系統、圍護結構系統三個組合項目,以承重結構系統為主,按下列規定確定評定單元的綜合評級:當結構布置和支撐系統、圍護結構系統與承重結構系統的評定等級相差不大于一級時,可以承重結構系統的等級作為該評定單元的評定等級;當結構布置和支撐系統、圍護結構系統比承重結構系統的評定等級低二級時,可以承重結構系統的等級降一級作為該評定單元的評定等級;
震損建筑加固前可對震損部位、構件采用如下方法修復:對裂縫視其寬度大小進行修復或灌漿處理;對受壓破壞部分的砌體或混凝土進行替換;
房屋結構承載力不足,房屋在使用過程中,如果房屋超載使用會對房屋的承載能力造成影響,削弱房屋的承載能力,如果過量超重將會造成房屋倒塌,需及時的委托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對房屋進行檢測鑒定,明確確定房屋現安全性及修復措施。